5月28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考、高中招生的多项政策。2024年中考时间、总分值不变。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2023年提前向社会公布多项政策调整也会在今年正式实施。
中考总分值750分,6月14日开考
中考依据省统一安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考试时间仍定于6月14日至16日,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于6月17日下午进行。八年级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一周,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场次安排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和安排。
中考总分和各科目分值没有变化,总分仍为750分。语文、数学各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市区外语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作为普通高中总分同分值录取的依据。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其中分数部分以整数形式呈现。
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4届初中毕业生
依据《合肥市市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4届、2023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4届初中毕业生。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合肥三十五中承办的内地西藏班、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区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2024年开始,取消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取消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取消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取消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加分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平行志愿数增加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专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部分省示范高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国防教育班招生。
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为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项填报资格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1类提前批次志愿(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国际班招生可填报2个提前批次志愿,体育类自主招生可填报同一项目2个提前批次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024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
2024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具体规定,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未来三年内逐年开展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认定工作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艺术类特色学校招生和体育类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由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组织专业考核。所有考生按专业考核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和中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余各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仍然沿用2023年考核及录取模式。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一六八中学国际班(国际课程项目)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合肥三十五中内地西藏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合肥一中瑶海校区举办“杨振宁班”和“国防教育班”。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出台《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年)》,自2024年起三年内逐年开展特色项目和特色学校认定工作,并结合认定结果逐步整合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项目。未获评特色项目或特色学校的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项目和普通高中艺体特色班招生项目设立三年参评过渡期,三年后仍未获评的将停止招生。
来源:鲁中晨报